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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省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的温馨提示
2019
11/14
17:11
法规时间 2019-11-08 法规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致全省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


新个人所得税法自2019年1月1日全面实施以来,因为有您的支持与配合,个税改革各项政策得以有效、顺利落地,也彰显出了普惠民生的温度。随着改革不断深化,明年3月我们将迎来个人所得税首次汇算清缴。为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我们建议您重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的申报数据质量管理,在维护纳税人切身利益的同时,也能减轻您在汇缴期间的工作负担,以下重点事项请您多加关注并予以配合:

一、异常扣缴申报数据的核实更正工作。扣缴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是纳税信用的重要部分,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请您对照国家税务总局《扣缴单位申报数据自查修正操作指引(V1.0版)》(见附件),对本单位的异常扣缴申报数据进行清理,重点关注纳税人身份验证不通过、纳税人异议申诉和其他可能影响汇算清缴的疑点数据,在查明原因后进行核实更正。

二、扣缴客户端的实名办税工作。扣缴客户端实名办税是保障办税主体身份真实性、保护纳税人涉税信息及隐私的重要前提。随着扣缴客户端实名办税功能上线,请贵单位留意实名办税方式变化,在APP、WEB端进行实名注册,实现身份验证后再办理相关业务。

三、配合做好异议申诉的排查工作。目前,个税扣缴申报记录查询、申诉功能已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上线,纳税人查询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和异议申诉更加便捷。为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异议申诉处理到位,税务部门将持续对冒用个人身份信息行为进行核查,请贵单位配合做好异议申诉的排查工作,重点关注年度中间离职员工是否未按规定及时转为非正常状态、是否存在冒用非员工身份信息扣缴申报的行为等,如有上述情况的,请务必尽快予以更正。

四、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宣传辅导工作。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涉及养老、教育、住房和医疗等方面,请贵单位关注本单位职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填报情况,引导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预缴环节尽早填报信息、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在落实上述事项的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或困难,请您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寻求帮助,我们将竭诚为您做好服务。

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19年11月8日


附件:扣缴单位申报数据自查修正操作指引V1.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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