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时间 | 2019-06-06 | 法规号 | 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19年第28号 |
为贯彻落实《电子商务法》要求,为市场主体公示营业执照提供便利的服务,方便群众办事创业,市场监管总局设计开发了电子营业执照亮照系统。经过前期测试,系统定于2019年6月10日正式上线运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电子营业执照亮照系统主要面向各类市场主体提供网上亮照服务。市场主体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亮照系统(https://zzlz.gsxt.gov.cn/businessShow/),按系统提示输入亮照信息后,系统即生成该市场主体电子营业执照的展示链接和标识图标。市场主体将电子营业执照展示链接及图标嵌入网页,便可实现营业执照网上自主公示。社会公众点击网站上公示的电子营业执照亮照图标可对该市场主体的营业执照进行真伪查验。
附件:电子营业执照亮照系统介绍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