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非居民企业在本公告施行前已经按原规定汇总纳税的,可以在本公告施行后选择按本公告规定汇总纳税,也可以选择继续按原规定办理2018和2019两个年度季度预缴申报和年度汇算清缴申报。
非居民企业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增值税实质性减税,现将2019年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纳税调整 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