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取得经营所得: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进行汇算清缴审核。
个人所得税计算复杂、政策变化频繁、备案管理事项多,税收管理风险大,是税务机关重点管理的税种之一。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服务,能提高企业对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的税法遵从度,减少申报的错误率,降低税收风险。提高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资料的采信度。
1企业设立时的合同、协议、章程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设立时和以后变更登记时的批文、验资报告复印件;
3企业现在执行的相关行业会计制度;
4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及相关的内控制度;
5享受优惠政策的文件及前中介机构所作的纳税鉴证报告复印件;
6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税前扣除项目复印件;
7工资明细表;
1期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2科目余额表(1资产负债类:期初余额、本年借方累计、贷方累计、期末余额;2损益类:全年累计金额)(手工账可不提供);
3个人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各期预缴所得税完税凭证;
4总账、现金银行日记账及全部明细账、全部会计凭证;
5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定期存款单;
6库存现金盘点及推倒表(需盖章);
7全年各月发放工资人数及金额明细表;
8其他与税前扣除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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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根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第九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由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纳税义务人在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答:个体户经营收入所得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 = 年度净收入总额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以及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以其每一纳税年度来源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所得,减除费用六万元、专项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答:(1)资本性支出.包括: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其他资产的支出,对外投资的支出.
(2)被没收的财物、支付的罚款.
(3)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以及各种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
(4)各种赞助支出.
(5)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
(6)分配给投资者的股利.
(7)用于个人的家庭的支出.
(8)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其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