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文日期:2019-05-24
法 规 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
一、自2019年7月1日起,降低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出入境证照类收费、商标注册收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见附件)。
二、对2019年7月1日前应交未交的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补缴时应按原标准征收。
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对降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
附件:降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