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2019-07-11 09:21:34 阅读 1211

成文日期:2019-05-24

法 规 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

一、自2019年7月1日起,降低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出入境证照类收费、商标注册收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见附件)。

  二、对2019年7月1日前应交未交的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补缴时应按原标准征收。

  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对降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

  附件:降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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